UpdateTime:2022/4/27 15:03:00
(1) 爆炸性物質(本身不是爆炸物,但能形成爆炸性氣體、蒸氣或粉塵環(huán)境的物質,不屬于第 1 類),但如運輸過于危險或主要危險為適合另一個類。(2) 爆炸物品,但含有爆炸性物質的裝置除外噪音。(3) 為產生實際爆炸或煙火效果而制造的上述 1 和 2 項未提及的物品和物質。
高爆炸藥可以粉碎和摧毀附近的任何東西,而低爆炸藥能夠產生巨大的動能。能量釋放雖然相同,但低爆炸藥的分子變化速度慢一點兒,可以產生巨大的推力,但不會快速產生切口。
雖然爆炸品在特定情況下被引爆會產生強烈的反應,但它們正常情況下非常穩(wěn)定也不敏感。所以,只要它們不受到猛烈的沖擊,如高速交通事故,或者更糟的火災,就可以非常安全地在陸地和海上處理和運輸它們。爆炸物在運輸單據(jù)中描述為凈炸藥量(NEQ),而不是毛重。
第 1 類中有 6 個分項,這些分項顯示了爆炸品在引爆時的反應和表現(xiàn)。這些物品還被分為了 13 個配裝組,以表明哪些類型可以一起安全運輸。
第1.1項 有整體爆炸危險。大規(guī)模爆炸是一種幾乎瞬間影響整個負載的爆炸。
第1.2項 具有投射危險但沒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品和物質。
第1.3項 具有火災危險和輕微爆炸或輕微投射危險或兩者兼有的物品和物質。本類包括下列物品和物質:產生大量輻射熱或一個接一個地燃燒,產生輕微的爆炸和/或投射效果。
第1.4項 不存在重大危險的物品和物質。本類包括在運輸過程中發(fā)生點燃或引發(fā)時僅具有很小危險的物品和物質。影響主要局限于包裝,預計不會出現(xiàn)明顯大小或范圍的碎片。外部火災不得導致幾乎所有包裝內容物幾乎瞬間爆炸。
第1.5項 非常不敏感的物質。具有整體爆炸的危險,非常不敏感以至于在正常運輸條件下引發(fā)或從燃燒到爆炸的轉變的可能性很小。
第1.6項不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極其不敏感的物品。本類包括主要含有極不敏感物質的物品,其意外引發(fā)或傳播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計1.6 項物品的危害僅限于單個物品的爆炸。
免責聲明:請咨詢國際協(xié)會和地方當局了解更多詳情和最新信息!